福建教育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要求,结合2021-2022学年度福建教育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一年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师生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机制,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促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推进学院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学院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民主管理的重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院长分别担任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安排做好信息报送等工作,按照学院处务公开若干意见,确保要求公开的事项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有效地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运行。
(二)落实清单要求,重点事项公开全面有序。学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结合学院实际,明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点,努力做到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确保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实现公开内容体系化。党政办公室全面梳理学院年度信息公开情况,逐一核对,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和细化,及时上报和发布学院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认真落实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确保重要信息同步更新发布在学院官网官微、OA系统和院内公告栏。各部门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把好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形态关;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保障师生知情权,又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创新工作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学院充分发挥学院官网、福建基础教育网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修订学院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网站及栏目建设,发挥OA办公系统功能作用,常态化发布学院事业发展动态、培训教学科研等各类信息,让师生及时了解和获取相关信息。同时有效利用传统媒介功能,依托各类会议、文件、学院信息、周安排等传达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计划安排,依托校内公示栏、宣传橱窗、LED电子显示屏、报刊栏等阵地载体进行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搭建新媒体平台,加强学院官微、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等建设,实现对传统媒介的有效补充,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加强与学习强国APP、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联系,对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帮扶,举办社科论坛,承担名师名校长培养等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9月以来,学院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1.“两网”发布信息情况。学院通过官网向社会发布“学院新闻”“学院公告”“教师培训”“学术刊物”“学历教育”等内容,向学院教职工发布学院公文、会议纪要、通知公示、各部门工作动态等各项公开事项;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共发布各类信息、公告、公文等2115条,涉及学院重大活动、取得的重要成绩、科研信息、招投标信息等方面,方便受众及时快捷了解学院最新动态。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新思想、文明校园建设、“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等多个专题网页信息公开。通过福建基础教育网发布“政策法规”“培训通知”“培训动态”“教学研究”等方面信息共6035条,福建基础教育网一年新增点击量累计超过800万人次。
2.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情况。一年来,学院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65条,主要发布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学院党政工作动态、基础教育教科研相关资讯、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信息,目前用户数1.3万人;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致力为公众提供纸质图书资料、特色的电子图书和数据检索等服务,发布信息178条、用户数超过1.7万人;福建基础教育研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8条、用户数近1.7万人。
3.会议文件简报发布信息情况。学院通过召开会议、文件发布、档案查询借阅、信访办理等多渠道面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及时主动发布涉及学院事业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以教代会、工代会、工作总结大会等重要会议为契机推动信息公开,如召开教代会审议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召开学院培训工作推进会、科研工作大会、人才工作会议等总结部署学院培训教学科研系列工作,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院工作。一年来,通过学院官网“党委文件”和“学院文件”栏目、学院OA系统邮箱向教职工发布党群、行政等各类文件280次,发布党委会议纪要、院长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166次,发布学院信息346次。提供毕业生档案查询、财务凭证、学院公文档案查询两百余次;按规范程序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事项和各类信访件等25余件,用心用情为来访、信访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重要决策公开。2021年10月学院党员大会胜利召开,大会审议通过学院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2021年12月下旬《福建教育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学院通过官网官微、OA系统及时发布党员大会和“十四五”规划相关信息报道、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将学院发展规划、重要决策面向社会公开。2022年上半年启动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章程修订工作组汇总整理各责任部门提交的修订内容,形成《福建教育学院章程(修订初稿)》,并通过发放纸质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教代会分组讨论等多种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校内组织、师生员工、校友等各方广泛征集了章程修订意见。学院定期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校区建设工作、培训中心体制改革等有关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事项,并通过学院网站、OA系统向教职工公开会议纪要。
2.财务与收费信息公开。学院各类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学院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学历教育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OA系统邮件发送、编印制度手册、官网专栏发布等形式公开。学院网站设置经费查询系统、人员经费报账查询系统、教职工工资查询系统,随账务系统实时更新数据;财务处网页设置“政策法规”专栏,方便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进行查询,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实行教育收费报批与公示制度,坚持“阳光收费”,在财务办事大厅公示各种培训、函授、自考等收费标准。学院培训、函授等收费项目均按规定在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预算编制程序,根据学院收支情况与上级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与院内各部门充分协调后,将年度预算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在学院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
3.物资采购和招投标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调整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汇总采购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金额、供应商名称、采购方式、申购部门、采购时间、合同有效期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向教职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规范编制年度采购实施计划,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整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批准后,形成学院年度采购实施计划并在学院内公开公示。做好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目公开采购项目信息,包括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物资设备招标、网上竞价以及跟单采购的招标公告、竞价公告和中标公告等信息143条。
4.干部人事信息公开。学院重点加强干部提拔、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环节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重点领域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院官方网站、OA系统邮件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拟提任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信息均通过学院OA系统邮件与学院网站“党委文件”栏目进行公开。开展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各类人才申报工作,相关议题均上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或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会议研究,并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公示。
5.学历教育信息公开。目前共布设25个合格函授站点(省内24个,省外1个),39个自考站点;成人教育招生规模继续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学院官网设置“学历教育”专栏,及时公开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跨学科师范类四门主要课程进修班通知及师德师风公益大讲堂等信息。面向函授、自考学生公开信息,通过发布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教育、思政教育工作暨招生工作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函授自考教学管理规定意见、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流程公开。不断完善学习平台建设,初步实现函授自考教学、教务、考务等远程管理。按照规定公开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试信息、考生资格、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学生管理办法、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均进行公示公开,取消入学资格和退学等重大学籍异动信息一律经院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切实维护广大考生与学员的利益。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统一部署,及时将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有关文件通知下达至各教学站点,积极主动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学员进行困难帮扶,为学员减轻求学负担。
6.培训教学信息公开。学院依法依规公开培训教育教学信息,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举办培训工作推进会、“精彩一课”评选、教师岗位练兵等活动,用好学院网站、OA系统邮箱向教职工发布学院各项培训管理规定、培训工作相关活动会议等信息;在福建基础教育网发布培训通知,在学院官网培训管理处网页设置“培训工作通知”“学习园地”等栏目向教职工公开省培项目开班计划、学科主题、培训时间、天数人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学院培训中心通过福建教师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心培训办班通知公告、培训项目等信息,增强培训工作公开力度。培训班主任为各班级创建 QQ 群、微信群等线上交流平台,上传学习资源、纪律要求、培训通知、平台使用手册等;线上办班的,创建网络班级,上传课程录播视频及学习资料。
7.涉及学生(学员)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开。面向培训学员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开班培训指南解读。每个培训班在开班仪式上向学员解读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培训方案等内容,对培训期间各项活动费用、评先评优、奖惩事项都按规定予以公开,确保学员明确疫情防护、参训目标、学业考核、廉洁自律、安全出行、厉行节约等要求。二是做好培训过程信息公开。通过福建基础教育网、学院网站、培训文件、培训班QQ群、微信群等各类平台,及时向学员公布培训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地公开学员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做好答疑解惑工作。三是做好培训后信息反馈。通过学员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收集学员对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食宿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和诉求,确保及时高效反馈和处理培训学员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学员权利。
8.涉及教工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开。学院对教职工发放的奖金、慰问金等及时公开。对获得省厅级表彰的集体、个人配套奖励,对年度学院重大奖项及专项工作奖获得者,均予以公示,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透明。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的答复、落实、公开、反馈与跟踪工作,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院党政办公室。2021-2022学年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有效地将学院可公开的信息向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同时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在学院官网“联系方式”栏目内公布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众及全院师生提供了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截至2022年8月 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接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阶段,学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改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和新形势新要求,健全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将对学院二级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考核检查融入到日常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考核中。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保密知识、政策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持续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数字福建教育学院建设,优化学院官方网站栏目布局,方便广大师生获取信息;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丰富发布内容,提升信息发布查阅的便捷性,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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