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3〕6号)
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各部门和申报个人应认真阅读《公告》内容,领会申报精神和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注重学科优势、学术积累和学术规范,根据自身研究条件、专长和结项要求选择申报。申请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安排:2023年3月1日前将申报意愿告知科研处;3月20日前先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和活页发至科研处邮箱kyc5566@163.com,科研处将作形式审核后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务必于3月27日将定稿的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3月30日前登陆系统填写提交,并告知科研处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注册后务必告知科研处(蔡宗珍),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务必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其他要求详见公告全文,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
附件:(附件下载(2).rar)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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