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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关于开展2022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2〕24号)

发布时间:2022-11-23 13: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处、室:

为了做好2022年全院教师科研成果汇总统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在职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采纳的咨询报告、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奖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承担的课题等。  

二、成果时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0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我院科研成果申报、审核、统计等工作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本年度科研成果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登陆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或者“福建教育学院网站—教育科研——管理系统”。

2.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即日起——2022年12月10日。请认真研读《福建教育学院科研成果申报使用手册》,牢记账号密码,以便修改和查询使用。

3.申报时请按照《手册》和系统提示要求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提交前请确认所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科研成果为课题的:2017年—2020年立项的课题,在结题年提交结题材料,计算完整的科研工作量。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在立项年提交立项材料,计算二分之一科研工作量。

5.科研成果为著作的,请提交三本交至科研处(明德楼312)存档。

6.截止之日系统申报功能关闭,申报人员将无法进行操作,请申报人员抓紧填报。若来不及提交,待系统重新开放后补录。

7. 佐证材料若在2022年12月31日前无法提交的,待成果发表后及时登录系统提交。科研工作量统一在当年度统计,不跨年计算。

五、其他

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执行的政策依据为《福建教育学院教师绩效量化评价办法(修订)》(闽教院〔2021〕24号)。

 

附件:

1.《福建教育学院科研成果申报使用手册》(申报人员).docx

2.《福建教育学院科研成果审核使用手册》(审核人员).docx

科24:关于开展2022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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