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关于开展2022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2〕24号)
各部、处、室:
为了做好2022年全院教师科研成果汇总统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在职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采纳的咨询报告、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奖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承担的课题等。
二、成果时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0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我院科研成果申报、审核、统计等工作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本年度科研成果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登陆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或者“福建教育学院网站—教育科研——管理系统”。
2.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即日起——2022年12月10日。请认真研读《福建教育学院科研成果申报使用手册》,牢记账号密码,以便修改和查询使用。
3.申报时请按照《手册》和系统提示要求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提交前请确认所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科研成果为课题的:2017年—2020年立项的课题,在结题年提交结题材料,计算完整的科研工作量。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在立项年提交立项材料,计算二分之一科研工作量。
5.科研成果为著作的,请提交三本交至科研处(明德楼312)存档。
6.截止之日系统申报功能关闭,申报人员将无法进行操作,请申报人员抓紧填报。若来不及提交,待系统重新开放后补录。
7. 佐证材料若在2022年12月31日前无法提交的,待成果发表后及时登录系统提交。科研工作量统一在当年度统计,不跨年计算。
五、其他
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执行的政策依据为《福建教育学院教师绩效量化评价办法(修订)》(闽教院〔2021〕24号)。
附件:
1.《福建教育学院科研成果申报使用手册》(申报人员).docx
2.《福建教育学院科研成果审核使用手册》(审核人员).docx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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