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外)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0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2〕20号)
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工作于今日起开始办理,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0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请相关单位通知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相关材料,按时做好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结题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请于10月24日前将《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word版及科研课题成果(包括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PDF版发至我处电子邮箱:kyc5566@163.com 进行初审。审核后,10月28日前将定稿的《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和科研课题成果PDF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单面打印,手写签名盖章后)顺丰快递1份至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二、“经费决算表”:所有课题必须办理经费决算。先到财务科室由相关人员进行经费明细确认后,填写至电子版中,最后将打印的纸质版送财务科室审核,盖学校章。
三、项目研究成果要求为学术论文,应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正规CN刊物上发表,发表时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福建教育学院资助)”。未标注项目编号或标注错误的不计为课题研究成果。
四、课题成果佐证材料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必须提交至少两篇与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论文必须是课题负责人独撰或者第一作者。非课题研究成果或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无需提交。其他过程性材料请自行保管,无需上交。
五、“课题组主要成员”按照申请书或已批准的《变更表》的人数和顺序填写,不得随意变更,若栏目不够可自行添加。
六、要求“签章”或“签字”处,电子版须打上名字,纸质版必须手写签名。
七、“单位财务部门意见”中的“财务部门公章”盖学校公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意见”栏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福建教育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由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填写并盖章。
八、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明德楼312科研处蔡宗珍,联系电话:0591-83738057。
九、相关通知及附件请登录福建教育学院网站“教育科研—科研公告”栏目中下载。
十、为了便于课题管理和交流,请本次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加入“2022年下半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社科类)结题工作群”(QQ群号:882761810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每个课题组允许一个人入群,入群时请备注“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
附件:
1.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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