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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关于做好2022年省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2〕18号)

发布时间:2022-09-28 10:3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处、室: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有利于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本年度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申报名额为2项。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评审,对项目按照质量高低排序后向教育厅推荐,由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四、项目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五、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由科研处汇总上报,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预申报:下载并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上交一式1份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5566@163.com。

(二)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并推荐。

(三)推荐结果公示。

(四)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定稿的《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已盖章)上交1份至科研处。

六、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及其他

个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相关通知及附件请登录福建教育学院网站“教育科研—科研公告”栏目或OA邮箱中下载。

 

附件:

申报通知及表格.rar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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