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院科〔2022〕15号)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规﹝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课题按类别分为 A 类和 B 类,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课题资助经费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拨付,按我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2022 年拟设 15 项左右 A 类重点专项课题、55 项左右 B 类重点专项课题。
2、课题申报人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指南(2022 年)》(附件)拟定选题;超出指南范围的,需详细阐明必要性。
3、已获得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年度课题推荐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4、我院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意愿告知科研处;10月10日前先将填写好的《申请评审书》和《申报清单》发至科研处邮箱(kyc5566@163.com),科研处初审后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10月17日前将定稿的《申请评审书》(一式二份)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并将电子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请登录福建教育学院网站“教育科研—科研公告”栏目或内网“科研处”的“项目管理”栏目中下载。)
福建教育学院科研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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